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6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一类出口企业名单.doc
2.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四类出口企业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