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发布时间:2026-02-13 14:5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进一步完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关于修订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件:jsswfgc@163.com
2. 邮递信件: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112室,邮编210036
附件:1.关于修订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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