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营商专员制度,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 发布时间:2026-02-18 09:0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认真践行“做的要比说的好,服务要比需求早”的服务理念,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营商服务专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明确由分管领导担任区级营商服务专员,扎口负责、推动解决企业提出的涉税问题,并加强对共性问题的研判分析,推动机制创新,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截至目前已解决企业多件涉税诉求。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途径,经开区税务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始终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的办税需求,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将持续推进营商服务专员制度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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