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市仁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16:4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常州市仁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MA1MX96Q4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6〕41 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6〕41号)认定你单位开具的208 份(含作废发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为:发票代码3200154160,发票号码04117688-04117787、04204658-04204707、04376197-04376246、04752588-04752595,发票金额总计15459119.97 元,税额合计2628050.48 元,价税合计18087170.45 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姚伟伟  0519-8985534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 年 2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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