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0 11:5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5年,浦口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部署与目标要求。在市局和浦口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使命,着力筑牢法治根基、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社会矛盾,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稳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以科学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健全“党委领学、支部研学、青年跟学”的联动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列为党委会“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持续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以健全领导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浦口税务法治建设中的核心枢纽作用,全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4次,专题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审议区局权责清单、年度重大执法决定等关键事项,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以组织体系完善保障科学决策。区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严格执行各项议事规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集体审议、民主讨论、科学论证。在复杂案件审理、政策确定等环节,引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支持,有效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政治纪律红线。通过构建内部“五个一”收入协同共担机制,并积极拓展与外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工作协同,实现对重点税源、重点项目的动态管理。

(二)精准高效落实税费政策。以“春风‘税’引合规路 携企共绘新蓝图”为主题,开展“依法纳税 诚信纳税”重大项目座谈会,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办理指引+服务提醒+风险提示”精准辅导。打造纳税服务宣传辅导新形式,开展“实体课堂”“云端课堂”“个性课堂”“实境课堂”四个课堂共计16场,推动税费政策精准高效直达市场主体。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数电发票领用、额度调整等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积极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税收协同服务,有效降低办税成本。扎实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日常监管,引导行业合规经营。

三、完善制度机制,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法性,确保了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修订并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规程》,全年召开集体审议会议5次,保障了重大税收执法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公正性。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检查并做好“回头看”工作,维护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治理综合效能

(一)全面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全力推进执法透明化、规范化、合法化。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保障公众知情权。规范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和标准,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9次,筑起了坚实的法律“防火墙”。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统一适用《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最大限度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执法公平公正。

(三)积极落实破产案件清算管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作用,稳妥参与企业破产程序,依法履行税收债权申报、审核等职责,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提升复杂涉税事项的依法处理能力。

五、践行法治为民,高效化解涉税争议

(一)畅通诉求响应渠道。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高频诉求与“急难愁盼”,整合线上线下多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诉求即时响应、高效处理。推动服务模式由被动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通过分析诉求热点,开展风险预警和辅导,着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构建多元调解格局。为破解社保费征缴中的矛盾难题,联合区社保中心、区司法局等部门,成立了浦口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实体化运作。通过人民调解这一柔性方式,成功化解了社保缴费基数争议,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在案件处理中坚持调解优先,成功在复议阶段实质化解争议2起;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依法积极履行应诉职责。

六、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强化一体化综合监督。制定并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计划,建立《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台账》,将法治建设、政策落实等纳入重点监督范畴。推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税收执法监督等贯通协调,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二)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督。将上级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及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体集成推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彻底到位,通过外部监督推动内部管理规范和执法水平提升。

(三)全面推进政务阳光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机制。通过区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平台,主动、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以公开促规范、促廉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注重人才培养,锻造高素质法治队伍

(一)严把执法资格准入关。高度重视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将其作为法治能力建设的起点。2025年牵头组织集中模拟考试15次,开展多轮针对性辅导,年度全体参考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为一线执法输送了合格力量。

(二)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作用。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管理和使用,鼓励深度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复杂案件处理、复议应诉和普法宣传。目前,区局拥有2名公职律师,在防范法律风险、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要的专业骨干作用。

(三)深化全员法治素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日常培训体系,围绕新颁布法律法规、执法实务难点及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培训。年内举办行政复议诉讼以案学法、青年干部领学学法等专题培训,强化以案释法,有效提升了全体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回顾2025年,区局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更高期盼,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深化和完善之处。下一步,区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税收现代化目标,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谱写浦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的税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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