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税一稽送达公告〔2026〕01010号
| 发布时间:2026-03-13 10:4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淮税一稽处〔2026〕17号、《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淮税一稽不罚〔2026〕3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地点及方式: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0517-8363929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 文号 |
1 | 洪泽天焕运输有限公司 | 91320829339255977A | 税务处理决定书 淮税一稽处〔2026〕17号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税一稽罚 〔2026〕3号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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