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6-03-18 11:2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5年,在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宁区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原则和要求,
锚定税收主责主业,立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务实笃行,持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推动依法治税与利民便民深度融合,实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治理有效度。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党委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学习,持续强化垂管意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科学决策,召开党委会,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二是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落实落细政治机关建设“五建五强”“六融六创”要求,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换届,实施机关党委委员挂钩及党建联络员制度,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坚持支部、青年理论学习与党委同步,强化机关与税源管理支部联合攻坚,政治机关建设做法入选省局“优秀案例”,机关第三党支部获评全省税务系统“四强”党支部。
三是健全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制定《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部门职能监督责任清单》和《职能监督重点监督事项》,构建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部门责任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体系。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2+5+3+1”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和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深度剖析典型案件,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常态化开展作风检查、明察暗访,严格制度执行,监督触角延伸至干部“八小时之外”,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二)恪守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压实责任共担机制,强化预期目标管理。加强与乡镇街道板块联动,按月开展大额税源、一次性税源摸排,强化外部税收共治,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完善“统分结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加强政策适用管理,强化收入统筹,层层压实责任,致力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是依法落实减税降费。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力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聚焦新质生产力、提振消费等重点领域,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快享,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提振经济运行。
三是以税资政助力发展。持续完善覆盖主要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数据监测指标体系,聚焦“三高三新一现代”产业,强化税收经济分析。
四是税费共治促服务质效。持续落实“进一步推动税费服务提质增效十条举措”,研究制定《税费服务业务衔接规则》和《税费服务一体化审核事项集体会商办法(试行)》,实施“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机制,持续落实大企业协调员制度。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题培训,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活动,“智优+”团队讲政策解难题。
(三)聚焦依法治税,持续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持续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政策措施和涉及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二是健全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和基层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对税收政策执行理解不一致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畅通、一贯到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格局。
(四)严守程序规范,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重大业务问题专题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平台,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决策作出前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全年局领导常态化深入股室、企业等座谈调研。
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围绕重大执法决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签署合同(协议)等关键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制审核防控风险、规范执法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支持作用。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与案例研讨,推动全局依法行政水平,筑牢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五)秉持刚柔相济,践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法制审核工作原则,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确保税务执法透明,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税务执法规范。
二是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贯彻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案件适用依据正确。全面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符合清单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引导纳税人自觉纠正错误、合规履行纳税义务。
三是高质量开展协同共治。持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联动、数据交流,强化税收司法保障。联合公安开展涉税法制宣讲活动,提升企业防范意识,鼓励企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治理,多方面防范杜绝涉税犯罪发生。
四是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全局税务人员参加总局基础能力系列视频培训,组织区局公职律师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扎实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参考工作,通过率100%。
(六)强化风险思维,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聚焦安全保密、负面舆情等突发事件应对重点领域。建立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快速响应机制,牢牢压实舆情属地责任。持续落实《天宁区局涉税舆情管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摸底排查,特别是在各重大节日前期,加大对重点群体、涉税敏感事项的排查化解力度。
(七)践行阳光行政,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一是推动政治监督向具体聚焦、精准问效、常态落实转变。健全政治监督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专题会商、廉情通报等,深化工作闭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开展整改整治“回头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一案双查”“双向倒查”。细化机关纪委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责清单,持续推动机关纪委实体化运转。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做精做准智慧监督。依法依规稳妥处理税费征缴争议引发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组织内外部法律顾问及时总结归纳案件反映的执法风险和薄弱环节。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透明度。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权责清单》修订及公示工作。
(八)立足以人为本,优化权利救济与纠纷化解路径
创建“枫桥式”办税大厅,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构建起“线上+线下”“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配备由网格员、业务骨干、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矛盾调解团队,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纳税人提出的诉求做到小事当场化解、大事限时办结。
二、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坚持政治引领,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
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党建引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化党委中心组对党支部和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带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政治监督向具体聚焦、精准问效、常态落实转变。健全政治监督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专题会商、廉情通报等,深化工作闭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开展整改整治“回头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一案双查”“双向倒查”。
(二)紧扣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严守收入质量红线,持续强化税源感知,优化责任共担机制,提升预测精准性,增强政策适用管理成效。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合规引导,在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的同时,健全税费优惠政策管理闭环。加强与各板块、部门定期会商、数据共享、协同管控,深化以数治税,加强内外部涉税数据采集加工,推进数据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精心开展税收分析,聚焦税制改革重点,联合开展以税资政课题,增强工作前瞻性与实效性。
(三)增强服务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完善线上线下办税质效,加强“一体化”前后台衔接,在服务精细化水平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不断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引导合规发展。完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深化“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针对区重点企业、专精特新等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确保年度“税企面对面”覆盖率不低于30%,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深化数智转型,常态化开展未办税户管理,拓展经营迹象识别维度,形成系统化、数据驱动机制。构建税费种关联指标,加强税费种“结合部”联动管理。做好增值税法和实施条例落实。常态化开展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税务登记、更正申报等工作,及时摸排疑似报数企业,督促其及时报数。
(四)持续规范执法,推进税务执法公正文明统一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畅通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渠道,切实提升执法的精准度、公信力和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和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内控防控,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五)深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诚信纳税法治环境
深化普法宣传,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差异化需求,构建“线上+线下”、“精准+普惠”的立体化普法格局,创新运用新媒体平台、案例解析、政策直播等鲜活形式,打造法治文化宣传精品,增强税收普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聚焦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重大改革和热点问题,开展及时、精准的政策推送与解读,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通过常态化、浸润式的普法宣传,着力提升全民税收法治素养和诚信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使依法诚信纳税成为全社会的自觉遵循和价值追求。
(六)健全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内部管理风险
落实“十案机制”进一步规范风险应对流程和环节,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任务复核,通过以查代管促进风险管理规范,提升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深化重点监管,保持打击涉税违法高压态势,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健全纪检人员参与关键业务和风险环节的审核或抽查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内控监督从“人防”为主向“技防”、“数防”升级,实现风险智能识别、精准预警和动态防控。
(七)夯实人才基础,全面加强法治税务队伍建设
优化人才培养,深化人才梯队建设,做好“4060”“611”梯队选拔和增补。注重干部需求,细化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落实“紫荆青穗”强基计划,提升专业素养。选人用人更加注重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发挥干部潜能。开展青年干部“积分制”管理,更好发挥积分制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激发队伍内生动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实行新进人员引领和业务“双轨培养”,引导青年干部尽快成长成才。强化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建立外部法律顾问的使用、跟踪、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支撑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