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10:3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促进合规、防范风险,积极营造公正公开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健全理论学习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将基础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组织收入量增质升。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正确处理组织收入和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发展的关系,全年组织收入工作取得较好成果。

二是税惠政策落细落实。深入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致力助企发展,积极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经营主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一是提高执法“准度”。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工作推行的跟踪监督。不断推进法制审核工作落实,严格依法审核,应审尽审,发挥法制审核把关作用。

二是强化内控“力度”。以内部平台下发的疑点数据和日常执法过错清册为突破口,全面梳理各类风险事项,认真分析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深挖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内控监督、风险防控,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拓宽协同“广度”。进一步完善“法院+税务”协同联动机制,优化改进破产清算案件中税收债权的申报确认、破产财产处置纳税申报、非正常户解除、税务登记注销等事项的办理,确保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有效盘活社会资源。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党委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集体研究决定系统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二是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遵循法制审核程序,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证据材料,执法文书上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参谋作用,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共同对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的合同、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优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立体化”案例明晰边界。开展“走流程、听建议”税费体验活动,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税费体验师以及涉税中介机构负责人等参与,以“零距离”观摩强化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开展诚信纳税大讲堂,进行依法纳税宣传辅导,促进企业正确适用税费政策,增强企业诚信纳税意识。

二是“精准化”服务传递温度。联合南沧社区举办“兴有爱,愿同行—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志愿服务,梳理退役军人创业、重点群体创业的税费支持政策,制作简易明白卡,精准送达纳税人。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推出“税援团”服务,建立“一户一档”成长档案,助力600余户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三是“长效化”机制提升效能。严格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张清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确保执法标准统一、程序合法规范、结果公平公正。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容缺办理”“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六)构建高效快速响应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力度。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针对票证库房、档案室、机房等重点部门,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全面巡查,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舆情研判和风险评估意识。进一步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主动加强舆情风险源头防范,紧密围绕重点涉税敏感事项,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排查涉税负面舆情风险点,做到精密监测、精准研判、精当处置。

(七)完善税收争议化解机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加强疑难案件研究会商,稳妥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认真总结税务典型案例做法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汲取办案有益经验和教训。完善行政应诉协同应对工作机制及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优惠减免、行政处罚以及阶段性税收重点任务,逐项记录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办税缴费需求,适时分析排查矛盾线索、预防争议问题发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重要作用,参与解答纳税人的复杂疑难涉税法律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促进高效规范透明执法

一是聚焦税收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紧盯骗取出口退税、发票违法、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风险应对等重点领域案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持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敏锐性和精准性,推动相关领域综合治理。

二是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全力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构筑起风险防范体系。通过“一案双查”等渠道排查税收执法风险,根据过错性质、整改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实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是依时依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务公开及时回应需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九)立足征管数字化转型,智慧税务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数据驱动赋能,征管生态迈入智能化。以税收大数据平台为核心,强化信息化应用推广制度,积极主动查找第三方数据。

二是聚焦体验升级,便民利企实现零距离。依托征纳互动平台远程破解社保申报等高频难题,严格执行“线上1分钟响应、电话3秒接通、留言当日处置”规定,将纳税人线上咨询与线下办税服务厅深度融合,推动“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

(十)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强化法治队伍能力培养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从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入手,精心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运转,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纵深推进。

二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聚焦执法能力现代化,开展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合格率100%。实行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法制审核事项,推动法律人才从“理论型”向“复合型”转型。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以来,兴化市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柔性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探索,法治宣传措施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学法普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税务执法工作效能基础。落实普法责任制,紧扣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点进行集中宣传,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敬法用法,坚持做好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畅通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渠道,严格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标准,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为全市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

(三)遵法守法,自觉强化法治监督。推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做好涉税风险管理事项统筹扎口管理,推动执法责任制落细落实。深入开展税收执法“强基工程”,针对执法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强基措施,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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