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连税稽公告〔2026〕10号
| 发布时间:2026-03-18 15:0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灌云融宇服装辅料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税稽罚〔2026〕6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书面文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A座,联系电话:0518-85990020,联系人:于泽伟、陈龙海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