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送达公告
连税稽公告〔2026〕12号
| 发布时间:2026-03-25 13:07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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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连税稽通〔2026〕2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金融新天地A座
联系电话:0518-85990020
联系人:于泽伟 陈龙海
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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