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送达公告

连税稽公告〔2026〕13号
发布时间:2026-03-25 13:08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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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连税稽通〔2026〕3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金融新天地A座

联系电话:0518-85990020

联系人:于泽伟  陈龙海

附表: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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