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14:47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5年,江都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锚定“强基固本提质效 实干担当争一流”工作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税费征管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质增效,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税费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和“7.29”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委专题学法6次,专题研讨8次。区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报告,带头宣讲法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税费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二)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1.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文件排查工作。区局成立违规招商引资清理专班,统筹谋划,研究制定政策,不断推进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区局将税务电子公文系统内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县级以下税务部门制定、参与制定、经办或收到的内外部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梳理文件21151件。自查发现涉及问题6个文件,市局抽查涉及问题7个文件,已发函提请发文单位修订或者废止相关条款。截止目前,1个文件已废止,4个文件已做修订,违规招商引资文件排查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2.开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围绕“税收·法治·公平”主题,举办全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题培训,80余家机构负责人参会,推动行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合规”转型,通过“政策+实务”“监管+服务”双轮驱动,夯实涉税服务行业数据治理根基,为纳税人缴费人营造法治、公平、高效的税收环境。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各镇(园区)成功举办14场“依法诚信纳税 强化合规经营”宣讲活动,提升合规意识、防范合规风险。

3.开展“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组织专业团队到区重点企业,系统辅导财务人员掌握相关税费政策和涉税风险点。及时听取企业涉税问题的诉求,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口径进行“说理式”宣传讲解,通过“场景化”服务方式,已为50多家重点企业解决多项涉税疑难。

二、实现制度优化,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精准落实税务行政裁量基准,深入推进首违不罚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组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建立全过程“全链式”指引

在投诉检举事项中开展全过程记录试点,以“规范检举事项处理、不改变处理流程、不增加基层负担”为原则,参与制定市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事项办理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引(试行)》,确保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严谨、公正。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质量,营造更加公平高效、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2025年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动态更新欠税信息4批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3起,对欠税强制扣缴履行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4起,对超过罚款额度发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1起。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审核记录事项,将数电发票人工调整赋额类别实地查验纳入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征收社保费相关的行政强制执行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有效的降低了税务执法风险。

三、完善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深化法治建设,提升税收法治水平

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要求,依法依规审理行政复议。全面树立法治思维,严格履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不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度共受理4件行政复议,通过多部门协调,成功化解矛盾,复议人已撤回复议申请。区局作为第三人行政诉讼案件一起,法院已经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加强税费矛盾预防与化解

针对部分政策明确、事实清楚的简单争议,区局强化提前介入,协同基层税源管理分局剖析问题,多方联动、精准发力。在明辨是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式”的纠纷处理方式,重心前移,提升多元化解、基层化解、实质化解力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深化税费协作机制

推动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税费协同共治和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两个工作意见,成功召开全区税费协同共治工作会议。召开法院与税务局工作联动会议,聚焦协作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双方拟定了《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税协作实施意见》,为堵塞税收漏洞,消除征管真空地带,加强民间借贷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坚持依法履职,持续强化法治人才培养。

(一)统筹部署,提高执法考试通过效率

成立法制、人事、办公室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执法资格备考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全力做好督促辅导、培训测试、考试报名、后勤保障工作。建立“自主学+集中学+帮带学”模式,以三师人员、业务骨干为骨干主建师资团队,为备考人员答疑解惑、查缺补漏。2024年新进6名公务员一次性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二)提升思维,积极组织开展实践锻炼。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为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提供人才支撑。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双轨服务模式,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意见15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局模拟法庭活动,不断融合理论与实战,提高业务水平,加深对法律法规理解,提高处理复杂案件能力。

(三)聚焦青年培养,完善用人机制

坚持“选育管用”一体推进,加快构建专业骨干、岗位能手、青年才俊梯队,持续实施区局“1248”人才培养计划,推行青年干部全周期管理。搭建成长平台探索多种培养模式,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打破岗位壁垒,从党的建设、税费业务、公文写作、人事管理多方面,多角度为青年干部提供培养套餐。

2025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系统学习、深入学习不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执法规范还有待提升。执法过程中仍存在执法文书不规范、违法事实描述不清等问题。三是依法治税意识有待增强,执法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还需进一步强化。

2026年,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把控好时间节点,谋划好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突破: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大执法决定、经济合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等方面法制审核,防范内部风险。二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制度、《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精准行使裁量权。三是提高税收案件办理效能。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法,优化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努力提升税收执法公信力。四是持续推动法治队伍建设。认真组织2026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加强督学管理,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引导法律专业人才积极参与化解税费纠纷调解工作。五是加强税务司法协同共治。发挥税务、司法协作机制作用,信息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增强在不动产司法拍卖、破产债权申报方面的合作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2026年3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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