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2025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10:1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关于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原则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纳入各级税务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通过读书班集中学、中心组学习常态学、“第一议题”跟进学、专题研讨重点学、主题党日深入学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税务执法重大问题,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

二、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突出主责主业,坚持应收尽收、依法征收原则,压实“一根红线”,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始终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组织收入工作全程,做到依法征税。

(二)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深化响应机制,形成市县(区)两级响应模式,按照采集、分析、推送、办理、反馈、验证、应用的流程实行闭环管理;持续强化精准推送,通过各类渠道推送宣传辅导产品,确保相关政策推送到位;广泛听取建议,实地调研重点税源企业,及时研究对策,提出解决方案反馈基层和纳税人。

(三)依法拓展政策服务广度和深度。研究会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涉税文件,及时反馈会办意见。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的税收关切,重点聚焦创新创业、社会民生等方面,均及时反馈答复意见。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省税务局工作部署,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成立清单编制工作组,根据机构改革最新情况编制权责清单及流程图,并按上级统一部署进行公示。深入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证明材料报送,促进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体推进征管改革与强基工程,对照省局“强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梳理形成市局任务清单,优化完善机构职能,初步实现“重点税源集中管、重点事项专业管、日常事项属地管”,全面建立属地税费管理服务网格,实现税费治理机制更顺、效能更高。稳妥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将多项基础审核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审核,与转型前相比,取号量大幅下降。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创新建立并常态化运行“税企面对面”沟通机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研发税费政策请示平台,推进政策请示与答复机制规范化、高效化运行,全面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税费政策执行质效。

(二)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把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循“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深化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持续推进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

(二)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持续贯彻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依托系统内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及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制定重大征管措施、重大税务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签署合同(协议)等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制审核防控风险、规范执法的积极作用。

五、持续提升“以数治税”水平

(一)深入推进智慧税务。持续拓展涉税涉费数据共享范围,加快推进外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税收大数据融合创新中心”,全面融入市政府“一网统管”数字生态,进一步提升“以税咨政”能力。开发维护新能源汽车发票验真服务技术,保障购车人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二)丰富场景化服务措施。升级“问办协同”征纳互动服务,通过视频互动、同屏共享、三方会话等方式,打通业务办理和税费辅导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跨区域协同服务,让企业在办理业务时及时得到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税费辅导服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贯彻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与长三角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的衔接,切实做到税务执法宽严相济,有效约束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在税务稽查、税收保全措施、税务强制执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有效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化解潜在争议。

(三)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凝聚监管合力,坚决遏制虚开骗税违法行为高发态势,严防出现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虚开骗税风险,全力维护本地区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及时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点通过稽查建议书、税收业务联系单等方式推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形成以查促管管理闭环。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案件综合办理效能。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明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口径,强化沟通机制,提升审理质效。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研究案件反映出的问题,通报案件纠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等法定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税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二)持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法治化方向,依规依纪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事项。坚持高位推动、闭环管理、逐项销号,全力推进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推进预防法治化。畅通渠道做到受理“大口径”,推进受理法治化。开展信访法治业务“大培训”,推进办理法治化。攻坚重点信访件“大化解”,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

(三)健全涉税(费)矛盾调解机制。组织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创建“枫桥式税务所”,依托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公职律师联系点制度,在大厅与基层税务所派驻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疑难涉税矛盾调处化解方面的作用,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八、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依托内部风险“即扫、直推、快核、立改”常态化智能化防控工作新机制,开展内部风险指标库“废改立”,不断拓展监督覆盖面和指标精准度,常态化扫描、核实、整改,推动实现风险防控在日常、化解在平时。发挥督审职能监督作用,鼓励基层主动监控预警、大胆揭示问题。

(二)加强行政执法风险监督制约。贯彻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时跟踪日常纠错、执法考核以及责任追究情况。指导各县区局探索构建尽职免责制度体系,促进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解除思想包袱、依法履职尽责。

(三)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开展税费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工作,全面落实公开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披露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普法“六进”活动,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举办“税收·法治·公平”常州市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联合河南、安徽等地税务部门开展“江河税舟”普法行——豫苏皖三省六市“依法纳税大家谈”税收普法直播。构建青少年普法“成长生态圈”,参与总局“税润童心 筑梦未来”11省联合普法项目,拍摄视频《纺织博物馆里的税收密码》,在税务总局第六届“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中入围“优秀奖”。

(二)持续深化信用管理。依托“税企面对面”辅导模式,通过线上直播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嵌入式宣传辅导,不断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意识。以电子税务局及省局“税直达”纳税缴费信用精准提醒为基础,通过征纳互动、常税通、短信等服务平台,实现信用风险防控全链条覆盖。鼓励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不断促进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工作,形成“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的良性循环,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夯实税收法治队伍基础。规范税务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税务总局统一开展的执法资格考试,做好执法资格考试指导、培训、考务等工作,确保考试顺利举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执法人员识别、防范、化解涉税法律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税务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法制事务实践,开展“揭榜挂帅”项目攻关,着力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推进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加强重大疑难涉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6年,常州市税务局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在扛牢主责主业中彰显更大担当作为,坚持依法依规依税源征税收费,切实维护法治公平,不断厚植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税收生态,持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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