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6-03-26 09:06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总抓手,将法治作为税收现代化的基石和保障,全面推进全市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局党委会的第一议题,建立“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闭环落实机制,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
2.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局主要领导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税收法治建设纳入税收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领导班子加强依法行政。
3.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加强对党中央重大部署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并把学习成果体现到税收法治建设实践中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要求,推进依法治税。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5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6668.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006.5亿元,同比增长4.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6.1亿元,同比增长3.6%。
2.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参与我市降低企业综合成本、乡村振兴、新型工业化、提振消费、促进就业增收等工作,立足部门职能,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税费服务体验,靠前服务我市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3.完善政策确定性工作。根据省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精神,立足于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多渠道收集、解决政策问题。对基层税务机关在税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税费政策疑难问题,定期组织召开税费政策研究会议,集体研究形成统一的政策执行口径。
三、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收法治公平
1.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指导下,按照省税务局《税务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职责清单》要求,对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税务处罚;未按规定实施税务检查;未按规定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违反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等七大类问题开展专项核查。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按照省税务局的工作要求,动态更新执法公示信息。推进摄像头下执法,规范执法影像记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执法音像配备及使用情况的跟踪了解,实现执法音像记录的上传和查看功能。
3.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贯彻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新旧裁量基准不同之处,确保执行到位。降低风险信息发生率,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性。
四、有效化解涉税争议,构建护税同心圆
1.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争议。探索动态预警体系,通过12366热线、政务热线、办税大厅实时反馈等多渠道收集诉求,实时监测高频咨询与投诉问题,预判争议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干预。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聚焦涉税争议新趋势,积极探寻矛盾化解新路径。
2.多元协同、精诚共治。积极构建“税务+”共治体系,凝聚争议化解合力。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信息公开答复、举报案件处理、破产涉税协作等方面的法律疑难问题进行研讨。
3.常态整改、长效提升。紧跟总局关于推行“伴随式、无感式”满意度调查新要求,依托诉求管理机制,推动满意度整改提升向“发现问题、推动解决”转变,积极推动相关诉求解决。
五、积极推进普法宣传
1.“千媒万屏”联播主题宣传。围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和重点工作任务,推出的“税无忧·润苏农”智慧助农服务品牌;聚焦上市公司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发布上市企业服务品牌“‘上市+’税e站”;组织各地税务机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活动,“零距离”详细解答听众及网友遇到的日常税务问题。
2.走进校园税润童心。税务干部走进多所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在校园内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昆山、太仓与上海嘉定三地税务局联合启动第六届“童心萌·少年梦·税收情”主题作品征集活动,通过绘画、作文等形式,激励青少年用创意展现税收与生活的紧密联系。在少年税校开展了“税收·法治·公平”普法活动,通过税史讲解、互动问答及院士精神宣讲普及税法。
六、服务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落实申报合规引导。开展针对性群体的辅导,落实税收宣传辅导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可能存在相关事项的纳税人,通过电话辅导、征纳互动、面对面线下辅导等方式辅导开展政策宣讲,先后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讲”、“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补差业务相关操作”等针对性可视化答疑直播,开展线上可视化答疑培训44场,累计观看6.8万余人次。
2.拓展完善诉求解决机制。持续拓展完善“分收联办”税费诉求管理模式,深化“市局主导、两级运行、递进解决、未诉先办”,全面夯实、提升市县两级诉求解决质效。市县两级诉求解决率近九成,基本实现总局提出“推动诉求解决向县区局延伸”的工作目标。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