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江阴市恒鼎木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7 11:5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邢稚鸾0510-8272057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1

江阴市恒鼎木业有限公司

91320281MA1XFPAR3Y

锡税二稽税通 〔2026〕82370号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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