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10:5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诺比邻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0MA1WUG1NX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南通诺比邻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0MA1WUG1NXB)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税崇川限改〔2026〕030247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限你(单位)按照《供货企业函调核实需提供资料清单告知书》要求,自收到本通知书1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提供本次函调核查所需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提供有关资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朱贤明、明晓乐 联系电话:0513-8112897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6年4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