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35号)
| 发布时间:2026-04-30 16:16 | 来源:苏州局稽查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如下:对企业少报收入追缴增值税 9785748.5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342501.20元,印花税184888.45元,合计10313138.18元。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如下:认定对企业少报收入行为为偷税行为,对该单位少缴的增值税 9785748.5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2501.20元、印花税 184888.45元,合计10313138.18元,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5156569.1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王瑜 0512-6257557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苏州崇登久财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 91320509MAEFHBU18J | 苏州税稽处〔2026〕66号 |
2 | 苏州崇登久财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 91320509MAEFHBU18J | 苏州税稽罚〔2026〕23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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