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送达《溧阳市燕京置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溧阳税二限改〔2026〕106号)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4-09 14:2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溧阳市燕京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816730025880):
你(单位)开发的“龙泉山庄西侧地块商业项目”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清算结论金额完成清算申报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限你(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前改正。
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