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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海门税悦来送达公告〔2026〕2号
发布时间:2026-05-15 15:1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悦来税务分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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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海门税悦来税通〔2026〕996 号)。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你(单位)2025年7月1日至2025 年9月30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壹拾肆万捌仟玖佰捌拾元玖角陆分(¥:148980.96)元,限2026年5月21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悦来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海门税悦来税通〔2026〕996 号),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悦来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悦来税务分局 施梦姣 0513-8280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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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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