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一公〔2026〕19号
| 发布时间:2026-05-20 14:1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南通花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南通开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通友丰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实施税务检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冯韵秋、李永娜 联系电话:05138158984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文号 |
1 | 南通花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320684790883759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通税稽一税协通〔2026〕1016号 |
2 | 南通开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1320611MA1MY25J7P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通税稽一税协通〔2026〕1017号 |
3 | 南通友丰贸易有限公司 | 91320602564333353X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通税稽一税协通〔2026〕1018号 |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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