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一公〔2026〕19号
发布时间:2026-05-20 14:1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南通花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南通开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通友丰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实施税务检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冯韵秋、李永娜 联系电话:05138158984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文号

1

南通花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320684790883759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通税稽一税协通〔2026〕1016号

2

南通开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91320611MA1MY25J7P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通税稽一税协通〔2026〕1017号

3

南通友丰贸易有限公司

91320602564333353X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通税稽一税协通〔2026〕10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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