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部分办公区固定资产拆卸搬运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10:25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部分办公区固定资产拆卸搬运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部分办公区固定资产拆卸搬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都区税务局部分办公区固定资产拆卸搬运项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万元

最高限价:9万元

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复印件)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6 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9:00-17:00(北京时间),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获取方式: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日期当日17:00(北京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jshcqxm2022@163.com。(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报名,缴纳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参与投标确认函》中指定的邮箱。

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二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金山路118号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5274384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屸川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都区阳光花苑南区(西门)综合楼201-208室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0514-86663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丁女士

电   话:13952743841,0514-86663195

附件:参与投标确认函.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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