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泰州市恒源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5-09 14:28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丁可   0523—8020005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1.泰州市恒源贸易有限公司(91321202666828971L)(泰税稽处〔2026〕29号)、(泰税稽罚〔2026〕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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