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6-01 15:3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曹利清0510-8522571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无锡安瑜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1320211MA26LYMA5U | 锡税一稽税通 〔2026〕7059号 |
2 | 宜兴市国山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司 | 91320282776448654W | 锡税一稽税通 〔2026〕7060号 |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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