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送达常州江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6-10 10:0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常州江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3MA1TBG906A):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开发的金悦湾花园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我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由于企业拒绝签收且生产经营地址无负责人员,无法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
常州江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坛税二 税通 〔2026〕 14 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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