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39号)

发布时间:2026-06-15 10:4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三稽处〔2026〕100号。处理决定如下:追缴增值税733840.8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6692.03元、企业所得税199706.19元、教育费附加22015.22元、地方教育附加14676.81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程畅  0512-52311587 ;钱桦 0512-5231150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张家港市胜飞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91320582MA1P62W62F

税务处理决定书  苏州税三稽处〔2026〕100 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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