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泰州市宥祥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15 16:0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陆婷婷0523—8020007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1.泰州市宥祥商贸有限公司(91321283MA1MANY02A )(泰税一稽强催〔2026〕17号)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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