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苏州通菱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件
| 发布时间:2026-06-03 15:0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苏州通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件。
经查,2020年至2023年,苏州通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往来科目挂账的方式,隐匿员工工资薪金所得713.06万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8.13万元。同时,该公司通过不开具发票、不确认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5.99万元。202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追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4.9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都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能,严肃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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