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无锡纽志维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圣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锡市利合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6-06-05 13:1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无锡纽志维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圣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锡市利合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将上述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0510-85220779
特此公告。
附件1: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无锡纽志维贸易有限公司).pdf
附件2: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苏圣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pdf
附件3: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无锡市利合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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