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泉山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6-08 10:1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泉山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等缴费人: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泉山区税务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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