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勤音电子、润恒车业)

发布时间:2026-06-09 16:4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常州勤音电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7564325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500000320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500000320号)应补缴罚款2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倪晨耀  0519-8985876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 年6月9日         

      

常州润恒车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MA1NQ52K1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500000420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500000420号)应补缴罚款113338.69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倪晨耀  0519-8985876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 6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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