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勤音电子、润恒车业)
| 发布时间:2026-06-09 16:42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常州勤音电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7564325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500000320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500000320号)应补缴罚款2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倪晨耀 0519-8985876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 年6月9日
常州润恒车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MA1NQ52K1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500000420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500000420号)应补缴罚款113338.69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倪晨耀 0519-8985876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