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70号)
| 发布时间:2026-07-13 16:3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如下:追缴该单位 2024 年增值税 50600.59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3542.04 元、企业所得税 6003158.90 元,2025 年企业所得税 330646.46 元,追征该单位2024 年教育费附加 1518.02 元,地方教育附加 1012.02 元。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如下:对该单位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处以罚款共计3028650.77 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兰帅 座机电话0512-6982653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 文号 |
1 | 苏州恒芳盛进出口有限公司 | 91320505MADUNGUX89 | 苏州税一稽处〔2026〕149号 |
2 | 苏州恒芳盛进出口有限公司 | 91320505MADUNGUX89 | 苏州税一稽罚〔2026〕100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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