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57号)
| 发布时间:2026-07-14 14:3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天然 沈丽星 0512-6516099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苏州利菲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509MAC3GF6N6L | 苏州税稽税通〔2026〕282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