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14:4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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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澄税临限改【2026】27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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