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7-31 11:06 | 来源: 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部(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YZLX-20260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各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例:报价75%即为七五折)。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与收费”栏目中“价格监测”子栏目中“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的零售均价*中标折扣结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调料以四季园农贸市场零售价格为准,但不得高于扬州市邗江区范围内大润发等各大连锁超市卖场的零售价格。
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食堂设有专门的餐厅6处,约400人就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关于生鲜类(水产、禽类、肉类等)、果蔬类、干货类、米油蛋类等采购及配送服务的供应商。本项目供应商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至 2026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部(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方式:1、线下获取,供应商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要含电话邮箱附法人,格式自拟)、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2号楼11楼)。 2、线上获取:(1)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需要含电话邮箱,格式自拟)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314981102@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响应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2)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回传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盖章版PDF 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2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0514-87855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吴超 18168264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超
电 话:18168264777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