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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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26-08-10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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