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新塑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8-05 10:32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常州新塑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MAC8KQLY8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见附件),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强催〔2026〕4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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