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关于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9-10 14:33 | 来源: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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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他方式送达的《阻止出境决定书》无法联系或邮寄拒收导致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镇开税阻(2026)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阻止出境决定(镇开税阻(2026)9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二O二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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