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江苏恒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6-09-15 15:0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江苏恒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200761010190F):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泰高税税通〔2026〕9350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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