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送达公告〔 2026 〕1004号
| 发布时间:2026-09-18 14:1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南通市坤隆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206455901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南通市坤隆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20645590143)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通崇税费限缴通〔2026〕1035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相应滞纳金,应在限期内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领取《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徐婷婷、周若兮 联系电话:0513-8112896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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