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送达公告〔 2026 〕1004号
发布时间:2026-09-18 14:1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市坤隆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206455901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南通市坤隆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20645590143)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通崇税费限缴通〔2026〕1035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相应滞纳金,应在限期内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领取《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徐婷婷、周若兮 联系电话:0513-8112896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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