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阴税通送达公告〔2026〕14号
发布时间:2026-09-22 14:5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朱红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docx、2026年9月自然人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明细信息.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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