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射阳税务:给涉农主体“精准画像”
| 发布时间:2026-09-29 15:23 | 来源:中国税务报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同样是地里长出来的粮食,自产自销和转手收购,适用的税收政策为什么不同?”近日,面对上门走访的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干部,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红丰家庭农场负责人朱红丽问道。
作为农业大县,射阳县涉农经营主体数量多、类型杂。此前,涉农主体身份判定多依赖营业执照登记信息,难以覆盖“自产+收购”混合经营、合作社统一销售等复杂模式,这不仅导致部分经营主体政策享受不充分,还存在涉税申报风险。为此,射阳县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仓储库房与收购站点,实地核查种植面积、养殖规模、土地流转合同、种养方式及销售路径,对照政策标准将经营主体划分为自产自销型、收购经销型、加工型三类,逐户建立管理档案,明确适用政策、申报口径与风险提示,形成“一户一档、一类一策”的分类管理底册。
“过去判断一户经营主体是不是自产自销,常常只看营业执照。现在把土地流转合同、生产投入采购、销售流向串起来看,认定更准,辅导也更有针对性。”参与走访的射阳县税务局干部张长胜说。今年以来,该局已走访涉农经营主体200多户,纠正申报口径偏差80多户,从源头上厘清了征免税边界。
身份理清了,该局开展精准分类辅导。对自产自销型的种植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射阳县税务局聚焦政策适用条件、备查资料规范、申报操作流程三大重点,详细解读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可视同自产享受免税的口径。税务干部现场演示电子税务局申报、电子发票开具操作,帮助农户少跑腿、少填表。对收购经销型的农产品收购企业,该局围绕收购发票开具、征免税项目分别核算等重点,指导企业建立规范购销台账,划清应税与免税业务边界,将涉税风险化解在申报前端。对加工型农产品生产企业,该局重点厘清初级加工免税范围与精深加工应税边界,指导企业分业态核算收入与进项税额,规范成本归集口径,确保产业扶持政策精准兑现。
“以前政策怎么适用,发票怎么开、进项怎么抵,一直拿不准。税务干部上门把台账一项项理顺,现在心里有数了。”朱红丽说。
“涉农主体经营情况随季节、市场变化,身份归类不能一次定终身。”射阳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负责人吕利红介绍,该局下一步将把归类识别嵌入涉农主体日常税源管理,结合申报数据、发票数据和回访情况定期复核、动态调整,持续完善“精准画像+分类辅导+风险提醒”全链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