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的公告(江苏原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6-09-29 15:4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江苏原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200608735646J):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海陵税税通〔2026〕85292号)和《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海陵税担〔2026〕1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江苏原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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