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东区食堂空调购置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15:4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东区食堂空调购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LZDL-2026106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东区食堂空调购置

3、预算金额:4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提供2年免费维保期。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商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与竞价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

以下两种方式,供应商二选一。

①现场购买: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黄金坝路47号瘦西湖名苑22幢办公楼3楼312)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线上报名:向指定邮箱(2983898172@qq.com)发送,【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1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黄金坝路47号(瘦西湖名苑22幢办公3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黄金坝路47号(瘦西湖名苑22幢办公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有关本次竞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3、本次响应文件包含纸质投标书、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投标书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装订成册(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封装递交,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不超过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地点等候并参加竞价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58号

联 系 人:张克璐

电  话:0514-89333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览众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黄金坝路47号瘦西湖名苑22幢办公3楼

项目联系人:阚明佳

电  话:189525131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