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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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4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15-04-15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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