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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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4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18-06-22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xls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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