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00000014001688P/2020-00354 主题分类: 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6-10 发文字号: 文  种: 公告 标  题: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票款结报缴销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6-10 废止时间: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向税务机关办理
税收票款结报缴销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0 16:49访问次数: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票证工作相关要求,规范、统一全省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税收票证的使用,切实保障税收票证安全和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税收票证结报缴销主体及时限。《公告》规定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向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手续。

(二)统一了开具税收票证收取的现金税款缴库时间。因我省各地都设有国库经收处,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告》规定代征人开具税收票证收取的现金税款,应于当日或次日全部解缴入库。

三、《公告》生效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链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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