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在履行税收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税务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税务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主动公开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2.政策法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
3.政务动态:税收工作动态;
4.纳税服务:纳税人权利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
5.行政执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
6.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方式
本机关以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下属频道栏目(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14061/index.html)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其他媒体途径予以公开。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具备简单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三)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1.目录编排。本机关法定公开目录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内容。
2.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提供信息公开关键字、标题、正文、日期等精准检索方式;目录区显示标题、发布时间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成文日期、主题分类、发文机关、发文字号、正文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广州路1号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夏季工作日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518-82323614
传真号码:0518-82323614
邮政编码:222042
(二)申请方式
1.互联网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江苏省税务局网站-连云港频道“信息公开-区县信息公开-连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自行下载并填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邮寄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